宏福苑五級火|政府申請解散法團管委會委任華懋管理 強調無剝奪業主權力

發佈日期: 2025-12-19 19:30
宏福苑五級火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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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接管大埔宏福苑的管理,首次引用《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1條,入稟土地審裁處,申請解散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委任華懋旗下物管公司為管理人。當局強調做法無剝奪業主權力。

政府近傍晚見記者,稱經審慎考慮,宣布申請解散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委任華懋旗下物管公司為管理人。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說:「當前宏福苑管理正面臨前所未有挑戰,尤其是大型維修工程後續跟進、相關工程合約、法團維修帳目處理、保險賠償,涉及多重技術、法律和財政考量,不是一般的法團管理委員會有能力處理。近日政府亦收到不少居民意見,表示希望政府能協助接管法團管理。究竟他要做多久?我們希望,因現在、即將的程序都可能是複雜的,所以現在沒有一個很特定的時間。」

消息指,宏福苑日常管理基金現時有1,000多萬元,而維修基金就有7,000多萬元。麥美娟稱,是考慮專業性、行內資歷,選取今次的物管公司,而對方是無償負責。

麥美娟指出:「這間公司亦明確表示,在這次委任中,將不會收取任何行政費用。龔如心慈善信託也表示,如果土地審裁處批出有關申請,它會再捐出500萬元,讓法團去支付因需聘用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專業服務的費用。簡單來說,臨時管理人的任命,是能減輕業主在這段期間的財政負擔。」

被問到今次決定,是否跟日前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現任及前任主席被捕有關,麥美娟只是稱,近日不同問題都引起業主關注,強調今次決定無剝奪業主權力。

麥美娟表示:「法團作為依法成立的『法人』,是仍然存在,相關申請是不會影響宏福苑業主對重要屋苑管理事務的最終決定權,所有最終決定仍然會依照《建築物管理條例》規定,交由業主投票通過。」

至於有否諮詢現任法團有關決定,她稱交由土地審裁處處理。一旦決定獲批,民政事務總署會成立專班跟進,獲委任的物管公司每個月要向政府交報告,每三個月向土審處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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