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園安葬準則|延伸閱讀
發佈日期: 2025-12-19 14:42
宏福苑五級火


浩園在1996年啟用,是位於粉嶺和合石墳場內的一幅墓地,主要用作安葬殉職的公務員。浩園正取其「浩氣長存」之意。 浩園面積約1,600平方米,共有110個土葬葬位,165個「金塔位」,以及一個劃設120個骨灰龕的靈灰安置所。 由於土地資源有限,所有設於公眾墳場的土葬葬位,均須遵從六年撿掘骸骨政策,而由於「浩園」屬公眾墳場的一部分,此政策亦適用於「浩園」內的土葬葬位。 「浩園」土葬的殉職公務員,其骸骨即須在安葬六年後撿掘,重新安放在園內的永久甕盎葬位,或於火化後安放在園內壁龕。 政府在2000年9月,批准在執行職務時因為英勇過人的行為而殉職的公務員,可獲准在「浩園」永久土葬。至於英勇過人的行為的界定,一般以獲得行政長官按授勳,及非官守太平紳士遴選委員會的建議追授英勇勳章為準。 而2003年沙士期間,有六名非公務員醫護人士因抗疫而殉職,政府為了表揚他們在疫情中的英勇犧牲,讓他們葬在浩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