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五級火|李家超:獨立委員會可提出就相關議題按法例設獨立調查委員會

發佈日期: 2025-12-12 17:36
宏福苑五級火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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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五級火,行政長官李家超委任選管會主席、法官陸啟康為獨立委員會主席,九個月內提交報告。他說委員會如有需要,可以提出就相關議題按法例成為法定的獨立調查委員會。

行政長官李家超月初宣布成立獨立委員會,審視大埔宏福苑大火及檢討大廈維修制度。經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推薦,決定委任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陸啟康為獨立委員會主席。行政會議成員兼立法會議員陳健波,及港鐵主席歐陽伯權為委員會委員。

委員會職權分為三大範疇。最重要審視宏福苑起火、迅速蔓延原因,大廈消防裝置是否合規?屋苑工程監督制度是否足夠?維修用料清單、安全標準,政府監管人員及專業人士角色、責任承擔。

委員會還需要審視全港大型樓宇維修工程,有否涉及不恰當利益、串連、圍標、貪污等情況。亦會檢視現行法律法規。

委員會九個月內會完成報告,並向李家超提交建議。

行政長官李家超說:「我更感謝陸啟康法官接受獨立委員會主席重大責任。感謝兩位成員作出的承擔,查明事實真相,並為防範事故再發生及就改善措施作建議。」

李家超指,委員會需審視範圍複雜、廣泛,會提供最大自主及靈活性,包括政府各部門會主動提供認為有需要的資料,亦可邀請專家提供意見。如果委員會就特定議題,認為有需要賦予法定權力去完成工作,可以向行政長官提出建議,就相關議題按法例,成立法定的獨立調查委員會。

他形容做法是更具靈活性。

李家超指出:「若我們用法定獨立調查委員會程序去做,有很多程序簡化不來。但我也希望可賦權獨立委員會,面對一些問題,認為需有法定權力便去行使。那便預告所有人,任何人嘗試不配合、不合作、不能,我們就會行使法定權力,這樣的好處既靈活、既簡化程序,有需要時才運用法律程序,絕對不會存在任何人可逃避責任,不論是政府人員或非政府人員。」

李家超又指按常會在本月上京,向國家主席習近平述職,指屆時亦會向他匯報大埔宏福苑火災最新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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