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五級火|國安處首次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88條 拘71歲男子
發佈日期: 2025-12-06 19:04
宏福苑五級火


一名71歲本地男子,涉嫌就宏福苑火災發表煽動言論,警方邀請他協助調查後,他在社交平台發放有關內容。國安處首次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88條,妨礙調查危害國安罪行,將他拘捕。 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說:「12月2日我們邀請上述人士,到旺角警署進行一宗危害國安案件協助調查,翌日我們發現他在社交平台,肆無忌憚地將部分內容發放,負責同事向他作出調查前,已鄭重提醒他有關第88條的要求,明顯地他是有意干犯罪行。」 李桂華指出:「他的非法披露已收到,向其他可能同案件有關人士作出『通風報信』效果。亦發現他在社交平台,尤其火災後,發放很多具煽動意圖的資料,主要包括煽動市民對特區政府及中央政府的仇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