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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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由藥房或醫生所配的藥物,必須附有列出詳細資料的標籤,重溫1995年報道。
有關藥物標籤的規定,是要所有執業醫生和藥劑師配藥給病人時,都一定要加上標籤,列明藥名、配藥日期、服用時間和方法等;而有關當局表示,至今還沒有收到有違反標籤規定的投訴。
目前公立和一些私家醫院的藥物標籤,都有中文說明,但是私家診所很多都是以英文說明,而本台記者問過一些市民,他們都不清楚自己正在服甚麼藥。
一名市民稱:「我看不懂。」
另有市民說:「這些是專業名稱。」
在立法局衞生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有議員亦提出,醫生雖然寫齊資料,但有時字體潦草,病人都不太看得明白。他們還建議政府要加強宣傳,和設立渠道給市民查詢,配合標籤規定的實行。
而副衞生福利司劉李麗娟就答應,會同衞生署研究如何加強有關的宣傳。
副衞生福利司劉李麗娟表示:「希望經過傳媒報道,首先亦可以發揮作用,但是以後要怎麼加強宣傳,我們會繼續與衞生署去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