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擬要求註冊教師定期更新執業證書 前線教師憂增加壓力
發佈日期: 2025-09-18 18:00
施政報告



《施政報告》提出研究修訂《教育條例》,要求註冊教師要有執業證書並定期更新。據了解,修例草案計劃明年提交立法會。
《教育條例》規定,所有學校教師都必須註冊,全港約有16萬名註冊教師,《施政報告》提出完善註冊機制,要求教師要有執業證書,亦須定期更新,確保所有教師都是適合及適當人選,維護專業質素。
現時教師註冊屬終身制,消息指,近年社會有聲音要求檢討,當局參考其他專業的註冊機制,提出修訂,要求所有教師須同時註冊及取得執業證書。據了解,執業證書的要求將考慮申請人過往刑事紀錄,持續進修情況等。
教聯會教育界議員朱國強說:「我留意到有傳媒指,當局其實希望杜絕有人取得教師註冊後,很多年不在學校任教現象,他們日後是否會被『釘牌』?」
行政長官李家超稱:「在我們一些專業界別,都有註冊和之後執業的要求。我們盡量明白,有教師註冊的,未必一定百分百參與教師工作。」
李家超指會展開諮詢,充分考慮各界意見。前線教師就憂慮增加壓力。
教育工作者工會榮譽主席黃建豪指出:「主要是細節尚未公布,大家都去猜想,也擔心多了考核、進修的話,會否令本身繁重的教學工作百上加斤?畢竟社會對老師道德期望較高,也有以身作則、影響小朋友情況,在續牌制度,檢視老師持續進修情況,或檢視老師在遵守法例,遵守國安條例,甚至道德標準等,我覺得對老師來說比較合適。」
他認為如要定期更新註冊,五年一檢會較合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