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2025|特首指「部門首長責任制」非架床疊屋 有團體憂做法過緊

發佈日期: 2025-09-17 19:00
施政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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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報告》提出,建立「部門首長責任制」,嚴重個案由獨立委員會調查,可邀請專家參與。失職的高級公務員可被勒令退休或革職。

今年中已率先表明會設的「部門首長責任制」,《施政報告》進一步交代細節。

會按問題大小,分兩級調查及處理。若屬一般性質,由部門首長負責,按公務員管理制度,作行政或紀律懲處。

若屬嚴重,或涉廣泛或重複的系統問題,甚至更涉及部門首長角色,相關局長須向司長匯報,獲同意後可啟動,第二級獨立調查機制,亦可由司長要求局長啟動調查。

屆時調查改由專責小組負責,由現時的「公務員敘用委員會」,擴大改組,獨立於政府系統。可調查任何級別的公務員,亦可邀請專家及部門人員參與。後果包括降級、扣薪,以至革職等。

特首李家超強調,這個制度只是將現有的做法系統化,屬行政問責,並非架床疊屋,亦不會成為問責官員卸責的機制。

行政長官李家超稱:「我想再次強調,部門首長問責制不會取代,現有的任何問責機制,下級的人員只需要承擔自己,真正犯錯的責任,沒有任何責任可以推卸給他們。過去亦有問責官員,因為我對他不滿意,或者我認為有更好的,我換了政治問責官員,但是公務員現有的制度也是要問責的,但是是行政問責。」

公務員事務局亦會研究,建立更嚴謹的公務員評核機制。

李家超表示:「我這麼辛苦、勤力,旁邊的人很懶散,但我們一樣是獲評乙或丙級,我很不忿,認為很不公道,我自己都經歷過,我都是逐級、逐級升。」

公務人員聯會主席李方沖稱,同意部門首長問責制,但擔心做法過緊,會否令優秀的公務員離開。立法會議員林琳認為,調整機制後,有才能的公務員才可更快晉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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