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2025|建立「部門首長責任制」強化治理 按問題大小分兩級處理
發佈日期: 2025-09-17 12:01
施政報告



《施政報告》提出,建立「部門首長責任制」,強化治理。
李家超指政府一直未有將部門首長處理部門表現的責任制度化。「部門首長責任制」會按問題大小分兩級處理。
若問題屬一般性質,調查由部門首長負責,按公務員管理制度作懲處。若問題嚴重或涉廣泛系統問題,相關局長向司長匯報並獲同意後,啟動第二級獨立調查機制。
調查的程序由專責小組負責,《施政報告》提出會將由現時的「公務員敘用委員會」擴大改組,獨立於政府系統,亦可邀請專家及部門人員參與調查。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政府部門的效能,建基於廣大公務員的整體表現,公正、如實地評核人員表現,既可鼓勵優秀公務員精益求精,亦能適當處理能力不足,或行為有缺失的人員。因此,建立有效的評核機制,有助部門首長持續提升部門整體效能,提振優秀公務員士氣,並協助有待改進人員提升能力,同時公正處理少數行為不當的人員。公務員事務局須作出研究,建立更嚴謹的評核機制,更有效反映和區分人員的工作表現等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