翹英教育女董事承認違商品例判240小時社服令 須向事主賠償逾七萬元
發佈日期: 2024-12-23 18:31
法庭



一名連鎖補習中心女董事承認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賠償七萬多元。
案件涉及的翹英教育去年中全線結業,52歲女董事彭芷彤,被控收取8名家長數千至數萬元學費,但未能提供課程,亦未有安排退款。
海關調查發現,翹英教育中心部分分校拖欠租金及薪金,在預計不能繼續營運情況下,仍接受顧客預繳式付款。被告早前承認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無案底、不擅理財,犯案時過分自信,相信自己能令補習中心轉虧為盈;被告為師二十多年,今次承受慘痛教訓,已認識不應將自己的財政壓力轉介到學生、家長身上,現時已有穩定工作,感化官報告亦正面,願意作賠償。
東區法院暫委裁判官葉青菁依社會服務令報告建議,判被告24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下令被告即時向事主賠償損失合共七萬多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