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總行政經理莊慧敏與丈夫就超市盜竊罪成上訴 高院駁回維持原判
發佈日期: 2024-10-21 17:44
法庭
粵醫管局總行政經理莊慧敏與其骨科醫生丈夫,之前被裁定在超市盜竊罪成。兩人不服裁決上訴,最終被高等法院駁回,維持原判。 案發於前年四月,莊慧敏與丈夫趙名宇在黃埔一間超市,偷竊西瓜、蜜瓜、壽司刺身等十件食品,總值約1,633元。審訊後去年四月被定罪,各判罰款五千元。二人提出上訴,指是受警員誤導及威逼利誘,以及案發後被拒絕聯絡女兒及律師,才不自願地招認。 高院暫委法官姚勳智頒布判詞,指二人在警方錄影會面紀錄,回應自然、語氣平和,完全看不出是受誤導或要配合警方;又指二人清楚知道貨物有無掃描,認為是有默契地共同進行盜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