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七一金鐘警民衝突 四人暴動罪成月底判刑

發佈日期: 2024-10-08 22:50
法庭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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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日,金鐘爆發警民衝突,四人被控暴動罪,全部裁定罪名成立。

案件在區域法院審理,四人否認控罪,法官頒布書面裁決,指案發當日有示威者將欄杆扎成三角形用作堵路,用雷射筆及雨傘襲擊警員,認為只要出現在現場,構成鼓勵他人作出破壞社會安寧行為,便屬有罪。

法官不接納其中兩個被告稱,因「好奇」或「八卦」才會在現場出現和逗留的辯解。

至於另外兩名被告,一對案發時只有14歲的兄弟,判詞指他們案發時出現在暴動現場,本身就極不尋常,不可能是無辜路人,不接納他們辯稱因失散、希望尋回對方,而出現並逗留在現場。裁定四人全部罪成,押後至本月31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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