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男子巴士寫「光復香港」等字句 認三項控罪判囚十個月
發佈日期: 2024-09-19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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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今年三月和四月,先後三次在巴士上寫上「光復香港」等字句,判囚十個月。
29歲報稱銀行文員的鍾文傑,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總裁判官蘇惠德指,被告明知字句主張將香港從中國分離出去,有違法風險,仍多次以公共交通為目標,在上層後排座位犯案,不易被職員發現,又可讓乘客看見,大肆宣揚「港獨」訊息。
對於被告辯稱一時衝動犯案,但裁判官指被告帶筆上車,犯案後被警察發現拋棄,可見非即興行事。
三項控罪均以12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後判囚十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