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案】有學者指涉較多評論文章 裁決客觀上有收窄表達自由

發佈日期: 2024-08-29 23:18
法庭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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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及署任總編輯,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審訊後裁定罪名成立,是回歸以來首間傳媒被裁定相關罪名成立,鍾沛權和林紹桐獲准保釋候判。

法庭裁定有11篇文章具煽動意圖,警方稱會研究是否檢控負責的記者或投稿人,又強調裁決無影響新聞自由。有學者認為,今次涉及較多評論文章,裁決跟以往一般人的看法有不同,客觀上有收窄表達自由。

《立場新聞》案,法官裁定11篇文章具煽動意圖,當中四篇都是資深傳媒人區家麟投稿,他亦有到庭聽裁決,警方國安處在裁決後回應案件,被問到會否追究負責訪問的記者及投稿人。

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表示:「我們會看一件事,究竟他有否煽動意圖去做這件事,當然若有的話,我們會與律政署(律政司),商量檢控情況。」

今次被裁定煽動的文章,有一個共通點,就是無客觀基礎,是否有收窄新聞自由?

李桂華認為:「一般人是不會犯這些的,好像該17篇文章中的題目,其他報章、其他媒體都有報,為何偏偏為何它會被人拘捕,因為它是用來要做煽動意圖的事。」

有學者稱今次涉及的煽動文章,大部分是評論文章,而裁決的看法,跟以往一般做法有不同,客觀上有收窄表達自由。

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李立峯認為:「很多時做評論,你會有詮釋,不是只是說事實。詮釋程度越高,說的東西距離基本事實越遠。若過往有人說的東西扯得遠些,那你便不同意他,便反駁他。即有些過往大家習以為常,在香港會出現的一些評論風格,根據今次的判決,現時開始很有可能被視為煽動。」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稱:「一般來說,如果無事實根據、偏激言論,是較容易說服法官有一個煽動性意圖。傳媒是報道事實,所以傳媒干犯這些案件的機會是相當低。」

香港記協指,案件明確反映香港新聞自由衰落,強烈反對用煽動罪等,檢控按《基本法》權利作新聞工作的人。

新聞工作者聯會就對法庭判決予以堅定支持,認為案件無關新聞自由,而是違法及守法問題,又指記協的聲明嚴重歪曲事實,予以強烈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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