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大學生會時任財務秘書詐騙學生會 承認兩項盜竊罪判囚25個月

發佈日期: 2024-06-17 16:30
法庭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浸大學生會時任財務秘書去年以活動開支為名,詐騙學生會共80萬元,承認兩項盜竊罪,判囚25個月。

案情指22歲被告姚希縉,自2022年7月起出任浸大學生會財務秘書,相關委員會成員2023年5月請辭。後來暫代主席核數時發現兩筆可疑支票存款,最終發現被告2023年2月及4月藉舉辦活動之名,訛稱獲學生會批准,提取30萬元及50萬元,及開出支票。警方經調查後發現,被告將當中60萬元轉至其證券投資戶口。

暫委裁判官鍾穎詩判刑時指被告違反誠信,考慮他認罪及已向學生會賠償22萬,酌情減刑,判囚25個月。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