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案】從犯證人彭軍壕續作供 透露曾於荔枝角試爆自製炸彈

發佈日期: 2024-06-04 19:01
法庭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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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名男女,包括屠龍小隊成員,否認串謀爆炸等罪,在高等法院續審。從犯證人彭軍壕作供,透露曾在荔枝角試爆自製炸彈。

第27天審訊,繼續由已經認罪的從犯證人彭軍壕作供,延續上一日提到,到兩間大學偷取化學原料後行動。

彭軍壕供稱,有被告曾在通訊群組討論要尋找硫酸,負責軍訓的台灣前陸戰隊隊員常先生隨後表示有一樽,還有可提供其他炸彈原料。

2019年11月底,被告吳智鴻稱,另一被告賴振邦已認識人製成「炸彈和遙控裝置樣本」,三人到荔枝角的「3C維修工作室」後樓梯測試樣本,期間有使用炸藥,有被告形容「試爆成功」。

11月底至12月初,證人稱兩次按吳智鴻指示,到沙田小瀝源及旺角銀城廣場,交收懷疑槍枝、彈匣及子彈等。其中一次,吳智鴻將兩個彈匣裝滿空尖彈後,交給彭軍壕,稱殺傷力大很多,又稱已「撈好」12公斤炸藥,還有8公斤未處理好。彭軍壕又透露,家中有小孩,故將部分彈匣收藏在摩星嶺橋底。

一周後,彭軍壕又按吳智鴻指示,在旺角麥花臣球場公廁一個廁格,取一個相信載有十多包炸藥、遙控等的環保袋,到灣仔公園,再到吳智鴻曾就讀的香港華仁書院放下。

期間吳智鴻向彭軍壕透露行動計劃,包括12月8日,當遊行隊伍行經軒尼詩道和菲林明道交界時,吳智鴻會在屠龍小隊掩護下,放置大炸彈及小炸彈。槍手在附近大廈天台開第一槍作信號後,吳智鴻會引爆炸彈,引警察到大炸彈埋藏位置再引爆,其他人之後在「警方殘骸執槍」,再離開現場。最後賴振邦到華仁書院組裝炸彈,一度打算放在灣仔公園,但因公園關門作罷。

吳智鴻當時強調,只有自己及另一勇武隊伍「蜘蛛隊隊長」知道細節。其他人只知道自己有份用槍及炸彈,攻擊警察。

到12月8日、亦即行動當日,基於有成員被捕,「蜘蛛隊隊長」中午宣布行動腰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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