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顛覆政權案】戴耀廷承認控罪 16名否認控罪被告周四及周五裁決

發佈日期: 2024-05-28 19:01
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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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以及多個民主派前立法會議員等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十六個否認控罪的被告,星期四、五一連兩天裁決。

案件47名被告,當中31人,包括首被告、港大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都承認控罪,16人不認罪,經過超過一百天審訊,即將裁決。

案情指戴耀廷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前,提出透過機制協調民主派陣營,達至立法會「35+」,即議席過半,逼政府回應「五大訴求」。

戴耀廷指「35+」是「大殺傷力憲制武器」,提出「攬炒十步曲」,包括無差別否決政府撥款,根據《基本法》,《財政預算案》如果兩次遭否決,行政長官就要解散立法會,重選的立法會再否決《預算案》,特首就要辭職,可迫使中央宣布特區進入緊急狀態,從而激起街頭抗爭,政府、社會陷入停擺,引來鎮壓後令西方制裁中國。

民主動力之後同意協助戴耀廷,在各區舉行協調會商討機制。戴耀廷推動計劃時,稱參加者需遵守共識,但不會公開或要求他們簽署正式聲明。

戴耀廷曾表示:「我們不會愚蠢到,自己製造一個藉口給當權者,來取消參與這計劃人士的資格。」

但有「抗爭派」聯署並公開稱為「墨落無悔堅定抗爭」的聲明書,明確「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立場。

六月中,民主動力開放初選報名,收到共52張名單。九龍東和新界西參與者自行附加「共同綱領」。審訊期間,透露這份「共同綱領」部分內容,與戴耀廷所說不公開的協調協議文件一致,各區協議文件列明「會運用」或「積極運用」否決權。

至於同樣列為案中證據的「提名表格」,附帶的聲明列明,確認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包括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及其目標。

《港區國安法》2020年6月30日生效。轉作控方證人的被告區諾軒作供時憶述,戴耀廷翌日WhatsApp參加者,指否決《財政預算案》應不犯法,「初選」會繼續。

戴耀廷曾稱:「國際亦看著我們今次的選舉。就算結果是他最後取消所有人參選資格,但他亦要負上一些政治成本。」

政府官員之後公開指,組織、參與相關計劃可能違法。

戴耀廷曾表示:「我見不到如何符合到《國安法》第22條所說的非法手段,這些全都是《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

初選在7月11至12日投票。港澳辦、中聯辦發聲明,嚴厲譴責戴耀廷為首的反中亂港分子和民主動力串通組織「初選」,目的是要推翻特區政府,奪取特區管治權,是公然挑戰《基本法》和《港區國安法》。

到月底「初選」勝出者交表參選,多人遭撤銷資格。政府亦以疫情為理由,宣布押後選舉一年。

2021年初,警方國安處拘捕55人。47人遭落案起訴,大部分不准保釋,還柙至今逾三年。

根據控方提出的控罪詳情,被告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串謀顛覆國家政權。包括煽動他人參選或不參選,謀劃濫用當選議員職權,承諾當選後故意不履行議員職責,拒絕效忠特區和擁護《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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