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處拘鄒幸彤等六人涉發布具煽動意圖帖文 相信是首次引用相關條例執法
發佈日期: 2024-05-28 18:29
法庭



警方國安處拘捕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等六人,涉嫌在社交平台專頁,持續就「六四事件」發布具煽動意圖帖文,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相信是首次引用相關條例採取執法行動。
被捕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正因其他案件還柙在大欖女懲教所,她被指透過另外四女一男,據了解包括其母親,以及前支聯會常委劉家儀、社民連成員李盈姿、民主派荃灣前區議員陳劍琴。四月起以匿名方式,在社交平台這個專頁,利用某個將至的敏感日子,持續發布具煽動意圖帖文,挑起市民對中央、特區政府及司法機構的憎恨,以及意圖煽動在較後期間組織或參與非法活動。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說:「就警方這次執法行動,我想市民看清楚這些人,並非簡單批評政府,而是涉嫌透過發布煽動性言辭作出違法行為,利用敏感日子煽動市民,作出危害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及一些國家安全的行為,警方的執法行動是完全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進行的,是必要的、也是必須的。」
翻查相關專頁,有6,500名追蹤者,4,000多人讚好,去年五月中成立,專頁管理人員主要身處英國。過去近一個月,差不多每天都有一篇涉及以往悼念「六四事件」的分享。
被問到市民是否不能悼念,亦不能提起「六四」?
鄧炳強表示:「是否提及一些敏感日子就是違法?當然不是,你提的課題並非最重要,而是你利用課題,作出違法的煽動行為,即煽動他人憎恨政府、憎恨中央政府,又或是司法機構,這些正正是違法行為所在。」
至於正被還柙的鄒幸彤,是否涉嫌在有人探監時,指使對方行動,鄧炳強稱不方便透露詳情,相信當局作出檢控後,在法庭會交代。
今次是政府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首次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根據煽動意圖罪,最高可判囚七年。
鄧炳強稱:「雖然部分並不一定涉及暴力行為,但造成的破壞和涉及暴力者,是無差別的,所以煽動罪的目的,就是避免產生這種惡果。過往法庭也就煽動意圖案件,作出裁決時亦多次重申,散播謠言、錯誤信息以及虛假文宣,而令人不再相信甚至憎恨政府,這有機會導致嚴重的社會動盪和混亂,可以威脅國家存亡。」
他強調外部勢力仍死心不息,市民不能掉以輕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