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李宇軒稱英國國會議員裴倫德曾直接與黎溝通 爭取港媒配合
發佈日期: 2024-03-27 18:17
法庭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案,從犯證人李宇軒稱,英國國會議員裴倫德曾直接與黎智英溝通,爭取香港媒體配合,又建議採取實質行動包括制裁,向北京施壓。
第53日審訊,從犯證人、「12港人案」之一李宇軒繼續作供,講到他2020年初到日本游說國會議員後回港。
控方展示李宇軒和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的手機訊息對話。李宇軒指裴倫德有份成立「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負責集合及協調各地關注對華政策的議員,包括「五眼聯盟」國家議員。關心議題包括對中國貿易依賴,當時即將推出的《港區國安法》,及各國與中國內地香港之間的引渡條例等。
裴倫德認為李宇軒及「重光團隊」不宜直接加入聯盟,而是擔任「中央秘書處」成員,協助成立前期工作。最終李宇軒自願擔任聯盟網頁編寫員,亦是唯一可以修改網頁的人,曾協助裴倫德與兩名中央秘書處成員,將他們提供的文章上載至網頁。
李宇軒曾問裴倫德要不要更多香港媒體提供協助。裴倫德回應指,「我正向黎智英講解,會向你發新聞稿」。其他工作包括技術支援,協助邀請日本議員加盟等。他曾協助游說山尾志櫻里加盟,之後安排加入的議員參與網上會議。
同年6月底《港區國安法》實施前,李宇軒曾將一份由《重光團隊》草擬表達對國安法憂慮的聲明,交予裴倫德。李宇軒又開設群組,成員包括裴倫德、「攬炒巴」劉祖廸等,討論下一步計劃,包括施加國際壓力迫使北京放棄計劃,以及讓法律通過後「唱衰」法律,迫使國際社會對中國更強硬。
裴倫德在群組中提出要有實質行動。李宇軒引述山尾志櫻里建議,對侵犯人權的實體或個人實施制裁,以及取消香港特殊地位,而李宇軒指當時不建議「港獨」,因為外交上不可行。
到國安法7月實施後,李宇軒指自己積極尋找「後路」,曾考慮找到美國為人權組織「中國人權」工作,或去英國協助裴倫德或到其他地方非政府機構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