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第二名控方證人陳沛敏開始作供 指《蘋果》創辦人具鮮明價值

發佈日期: 2024-02-02 18:44
法庭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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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案。從犯證人張劍虹完成作供,下午傳召第二名控方證人陳沛敏,她形容《蘋果日報》創辦人有鮮明價值,又指黎智英曾到金鐘參與「佔中」,之後多了外國人認識他。

正在服刑的黎智英坐囚車抵達西九龍法院。

開庭後,辯方稱沒問題追問從犯證人張劍虹。控方再就幫泛民印海報的計劃覆問,黎智英當時堅持加上《蘋果日報》標誌,張劍虹曾在沒有黎智英的通訊群組討論這件事時,問當時《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是否擔心老闆強壓下來,很難割席。

張劍虹指,意思是如果民主黨街站派發有《蘋果》標誌海報,會變成好像報章和政黨一同抗爭。

控方問張劍虹為何不加黎智英入群組,張劍虹表示加入黎智英後甚麼都不用討論,所有事都是黎智英決定。法官李運騰問如果所有都是黎智英決定,高層討論有甚麼用。張劍虹回答稱,黎智英不在才能放心表達意見,高層有共識才向他表達。

張劍虹重申,壹傳媒有編採自主,但黎智英指示一定要跟,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前後都一樣。控方指張劍虹曾發信息給律師稱政府發稿,指「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有機會觸犯國安法,所以不刊登,但展示三篇之後刊登的《蘋果》頭版,都有「光時」旗的圖像。

法官李運騰問誰為當中一份「兩制蓋棺」標題起名,張劍虹回答是按黎智英指示,說「一國兩制玩完」。張劍虹也承認三篇文章都沒有諮詢法律意見。

控方下午傳召《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陳沛敏在2021年6、7月兩次被捕,之後承認勾結罪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則獲存檔法庭,被控方列為從犯證人。

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問陳沛敏,確認她在1996年入職,從高級記者做到副社長。擔任總編輯期間,2016年確診第三期末癌症,放了七個月病假後,向上司張劍虹稱不能承受總編輯工作壓力。張劍虹同意她接替副社長崗位,稱壓力沒有太大。

控方問她擔任高級記者時,認為當時《蘋果》是政治化還是非政治化報紙?陳沛敏表示,覺得創辦人有鮮明價值,支持香港發展民主政制,而且尊重人權自由價值。

法官李運騰追問當時《蘋果》著重甚麼內容?陳沛敏認為有著重新聞娛樂性,但都有揭發醜聞,對公眾有價值。

到2014年,她擔任副總編輯,主要負責本地新聞,每天都有報道「佔中」,也多了機會與黎智英交流。她又同意黎智英是公眾人物,「佔中」期間曾到金鐘參與,之後多了外國人認識他。

在控罪涉及的2019年4月至2021年6月期間,陳沛敏擔任副社長,主要負責紙媒。庭上也提到《蘋果日報》報紙和電子版的分工,陳沛敏表示,報紙會整合電子版的新聞,角度會有不同,而黎智英想大力發展電子新聞,7成記者都為電子版工作。

陳沛敏作供期間,一度以「估計」字眼回答控方問題,法官杜麗冰提醒她假如忘記就直接說不知道,不要自行猜測。

陳沛敏丈夫、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下午也有到庭聽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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