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祺忠殺妻案上訴得直撤銷定罪 案件發還高院改由另一位法官重審

發佈日期: 2024-02-02 18:00
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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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前副教授張祺忠謀殺妻子案被判終身監禁,他不服定罪上訴,高等法院上訴庭裁定他上訴得直,撤銷定罪,發還重審。

案發在2018年8月,張祺忠當時是港大機械工程系副教授,身兼學生宿舍偉倫堂舍監。他在偉倫堂住所用電線勒死妻子陳慧文,警方在他辦公室一個木箱內發現蔵有陳慧文屍體的行李箱。

張祺忠自辯時指,案發當晚妻子多番責罵他與女兒,令他很憤怒,用電線箍妻子的頸,當時腦內一片空白,恢復記憶時發現妻子已無動靜。

他承認誤殺和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但不被控方接納,最後陪審團以五比二裁定他謀殺罪成,判處終身監禁。張祺忠不服定罪上訴,上訴庭周五開庭處理。

上訴方指,辯方專家證人、臨床心理學家鄭健榮曾指出被告在極大壓力下,會影響判斷理智,但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卻指,只需考慮另外兩名精神科醫生意見,心理學家非專家意見,認為原審法官引導錯誤,排除了辯方專家證供,這影響到上訴人能否因精神失常而減責。

控方回應在審前覆核時,辯方表示心理學家證供是針對被告有否因被挑釁而犯案。上訴庭最終裁定張祺忠上訴得直,撤銷定罪,案件發還高等法院,並改由另一位法官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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