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張劍虹供稱獲多次晉升 指黎任非執董期間積極參與集團運作

發佈日期: 2024-01-17 23:00
法庭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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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案,傳召首位從犯證人、壹傳媒集團前行政總裁張劍虹作供,指獲黎智英多次晉升,執行他的主意。而黎智英出任非執董時,都很積極參與集團運作。

審訊踏入第十一日,正在服刑的黎智英在警隊護送組及反恐特勤隊押解下,坐囚車抵達西九龍法院。壹傳媒集團前行政總裁張劍虹亦由囚車送抵法院。

黎智英三項控罪,兩項都涉及張劍虹,包括一項串謀刊印煽動刊物,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他早前已經認罪,被控方列為從犯證人。

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代表控方問張劍虹,張劍虹提到1991年加入《壹週刊》任財經組編輯。1994年黎智英認同其工作表現,委任他做總編輯。

控方問升職後是否直屬黎智英,張劍虹指工作由社長楊懷康指派,而黎智英每天也在辦公時間工作。至於《蘋果日報》在1995年創立,他指自己當年沒有參與。到2000年,黎智英決定創立台灣版《壹週刊》,並委派張劍虹到當地協助出版。在2001至2005年,每周三天留台。2005年4月雜誌有盈利,決定離職休息。

到2010年獲黎智英邀請,重返壹傳媒集團,擔任《壹週刊》內容顧問。一年後調職《蘋果日報》總編輯,2016年獲黎智英升為社長。2017及2018年,先後獲升為壹傳媒集團副行政總裁、行政總裁及執行董事。

被問到如何定義在公司運作上和黎智英之間的職責?張劍虹指黎智英是集團最高領導人,自己作為行政總裁時,負責執行黎智英和董事局的主意;又指不記得2018至2020年,黎智英為何出任集團非執行董事,但期間仍很積極參與集團運作。

周天行又問到同案其他被告在《蘋果日報》中的角色。張劍虹透露,《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主要負責決定《蘋果》頭版和「A疊」港聞排位,日常會主持編採會議,說明報道方向;而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在陳沛敏放假時,會全權負責她的工作。

另一名執行總編輯馮偉光就負責《蘋果》英文版,從每日的中文版報章挑選報道,並交由團隊翻譯。張劍虹透露,挑選內容由馮偉光負責,但黎智英是有給予清楚指示英文版如何運作,又透過助手Mark Simon及Mark Clifford介紹「寫手」。

至於《蘋果日報》主筆楊清奇就負責審核紙本及網上版稿件,同樣按黎智英意思審批。

張劍虹又指,黎智英曾推介筆名「方圓」的評論作家,是因為其文章較為反中央及認識共產黨。所有寫手均要由黎智英批准,跟從其訂下方向撰寫。而《蘋果》副刊專欄「成敗樂一笑」是黎智英撰寫,內容以批評政府和反中共為主,沒有人敢修改。

控方又請張劍虹講述《蘋果日報》日常編採工作。他指每日下午兩時開始會有數個會議,首先由管理層檢討當日出版的《蘋果》有何不足。之後加入不同部門,匯報當天有哪些新聞,再由陳沛敏按黎智英所訂的方針,挑選新聞及以哪些角度報道。到下午約五時決定翌日頭條。

張劍虹又透露,《蘋果》管理層每周都有會議,聽取各組主管匯報未來一周有何新聞及專題,管理層會請各組按黎智英想法跟進;而評論版會議會在周二舉行。

被問到黎智英如何下達編採方針至管理層,張劍虹透露黎智英逢周四會在公司VIP室主持「飯盒會」,每周與一組及管理層會面,分享自己對時局看法及政治取態,再由管理層下達。

張劍虹又提到,黎智英在2014年中開始積極參與編採政策,透過《蘋果日報》叫人爭取民主、上街抗爭,其後亦積極投入「佔領運動」,例如親身演唱鼓勵歌曲,並在《蘋果》網上平台播放。張劍虹形容當時是「分水嶺」,指《蘋果》由創刊後以來給外界主要做娛樂的形象,當時之後好像成為反中央、反政府報章,而管理層一直按黎智英這個方向經營。

控方又問張劍虹2019年社會事件有否影響《蘋果》編採政策,張劍虹指「當然有」。他指,黎智英認為修訂《逃犯條例》侵犯香港自由、人權,會將不聽話的港人和政權的「眼中釘」送回內地。除要叫人上街,亦要國際關注,制裁中國和特區官員,希望他們不要亂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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