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犯販運過億元可卡因認罪判囚23年4個月 法官指判刑須反映嚴重性

發佈日期: 2023-11-22 22:58
法庭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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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前年販運過億元可卡因,承認一販運危險藥物罪,被判監23年4個月。

2021年4月底,當時36歲的建築工人譚國倫,在元朗白沙村一間村屋外被警方截查。警方之後在他村屋住所及外面兩輛私家車上,發現電子磅、30萬元現金及99包懷疑毒品,共含有81.87公斤毒品可卡因,市值介乎1.1億至1.6億元。

譚國倫在警誡下指,順應另一男子要求,協助運送及儲存毒品,每一公斤獲酬2,000元。案件於高等法院審訊。

辯方求情指,案發時譚國倫妻子懷孕,他錯誤及愚蠢地犯案來「搵快錢」,又說他在案中只參與運送儲存,無參與製作包裝,現在對事件感到悔疚,亦將錯過現時一歲女兒的成長過程。

控方透露被告過往有13項定罪紀錄,其中有五項涉及毒品,在2011和14年曾分別因為販毒,被判監2年8個月和5年。

高等法院特委法官許紹鼎指,本案涉及的可卡因,若製成霹靂可卡因,市值可高達1.6億元。雖然接納被告只涉運送儲存,但指本案案情嚴重,涉及毒品分量非常多,遠超量刑指引範圍,判刑須反映嚴重性,以35年監禁為量刑起點。對於被告過往曾干犯販毒案入獄,法官指量刑起點已足以反映嚴重性,所以不額外加刑。基於被告認罪,減刑至23年4個月。

法官對被告妻女寄予同情,勸勉被告服刑期間好好裝備自己,出獄後好好做人,不應重蹈覆轍,一盡父親和丈夫的責任,珍惜與子女相處餘下的光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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