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總部外持刀傷人案,被控傷人罪的17歲學生提堂,暫時毋須答辯,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被告梁凱華由警車押送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本月19日再訊,以待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及了解他是否適合答辯,期間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控罪指,被告本月4日在金鐘政府總部東翼2樓職員入口,非法及惡意傷害保安員劉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