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歲失婚婦盜胞弟公司逾二千萬元轉帳予「網上情人」 盜竊罪成囚六年
發佈日期: 2023-09-27 19:45
法庭


62歲失婚婦人誤墮騙局,2016年起盜取弟弟公司逾二千萬元,轉帳予「網上情人」,在高等法院承認盜竊罪,判囚六年。 62歲被告陳美玲,案發時在弟弟的公司進匯策略有限公司工作,亦獲授權為公司銀行戶口的簽署人,管有公司支票簿及印章,可自簽支票提錢。 她早年失婚,之前在社交平台認識一名叫Kelvin的男子,對方承諾娶她為妻,又稱在馬來西亞將獲巨額遺產,但事先需要資金周轉。 被告於是將40萬元儲蓄、90萬元銀行借貸,並在2016年7月至2018年2月,自行簽發116張公司支票,盜取逾2,000萬元,轉帳予Kelvin。 她當時訛稱錢是支付予弟弟或不存在的供應商。最終她在2018年向弟弟自首,沒能力還款,同年宣告破產。弟弟報警,被告在2019年三月被捕。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因孤獨,成為網上情緣騙案受害者。她雖然盜取弟弟金錢,但事件中沒任何個人得益,加上主動招認並與警方合作,提供線索起回80萬元。 法官張慧玲判刑時就指,弟弟因案件對被告失去信心,本來打算用涉案的2,000萬作退休移民,但因事件令計劃落空,亦影響兒子婚禮籌備的資金。他為了營運公司,更需申請按揭貸款,對他帶來極大壓力。 被告代弟弟處理公司財政,雖然誤信網上情人犯案,但盜取金錢行為不能接受,嚴重違反誠信。考慮到案件令她與家人關係破裂,一輩子背負羞恥及愧疚感生活,與及早認罪,判囚六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