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分別被搜出鐳射筆及阻差辦公 判囚6周至3個月
發佈日期: 2023-09-27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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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男女2019年在港鐵太子站,分別被搜出鐳射筆及阻差辦公,被判囚6星期至3個月。
案情指,2019年8月31日晚上,一名不知名黑衣男子在港鐵太子站月台,向警方投擲膠盾。警員嘗試制服對方期間,被告劉汝恒試圖阻止及拉走男子,隨即被制服。另外兩名被告劉洪發和黎卓如亦在現場被捕,身上被搜出鐳射筆。
三人早前分別承認阻差辦公、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考慮案例及求情後,判處劉汝恒監禁6星期,其餘兩人判監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