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期間男子被縱火焚身重傷 一對夫婦重審後擾亂公眾秩序罪成入獄5周

發佈日期: 2023-08-29 18:45
法庭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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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反修例期間,一名男子在馬鞍山被淋潑易燃液後點火焚身重傷,現場叫囂的一對夫婦,重審後裁定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成,即時入獄五星期。

案發在2019年11月11日,任職地盤工人、57歲男事主,在馬鞍山與他人發生肢體碰撞,之後被人淋易燃液體後點火,四成皮膚燒傷,情況一度危殆。縱火的兇徒逃去。

警方拘捕一對在現場叫囂的夫婦陳海雲及鄺耀文,曾叫事主「返回大灣區」,以及「走啦中國人」,控以擾亂公眾秩序罪,審訊後裁定罪名不成立。

律政司不服上訴,高等法院法官張慧玲指原審裁判官沒有考慮,或沒有充分考慮案發時社會環境等,下令發還重審。

東區法院裁判官林希維重審後,指案發時正值反修例事件高峰,在場人士情緒高漲,兩名被告的喧嘩行為屬「火上加油」,認為控方已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兩人行為相當可能會令在場人士對其他人使用或威脅使用武力,裁定兩人罪名成立,判處兩人監禁五星期。辯方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需即時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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