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之一的被告鄧棨然在區域法院提堂,處理「依法緝捕令歸案」程序。 鄧棨然由警車押送到區域法院應訊。法官押後至11月2日再訊,期間須還柙。 鄧棨然2019年被控串謀意圖縱火等罪名,涉嫌在灣仔一幢大廈單位藏有汽油彈原材料。 他翌年與另外11人棄保潛逃,乘快艇企圖偷渡到台灣,途經內地水域被海警拘捕。 鄧棨然被控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成,判囚三年,刑滿後昨天移交香港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