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人被裁定禁蒙面法實施翌日灣仔參與暴動罪成 下月26日判刑

發佈日期: 2023-07-29 20:30
法庭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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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人被裁定在2019年10月,禁蒙面法實施翌日,在灣仔暴動罪成,下月26日判刑。

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八名被告由16至36歲,被控於2019年10月6日、即禁蒙面法實施翌日,在灣仔一帶參與暴動。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梁嘉琪指,其中七名被告身處暴動現場,亦必然知悉正發生暴動,如果無意參與,不會走近或逗留現場,加上他們都穿黑色衣物,及有人攜有防毒面具等裝備,排除他們是無辜路過。經審訊後,裁定他們暴動罪成,當中四人另被控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另一名被告高家慧,法官指不能肯定其有否參與暴動,裁定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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