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上訴庭頒令為南丫海難兩死者召開死因聆訊 政府稱盡力配合
發佈日期: 2023-07-26 13:00
法庭

高院上訴庭頒令,為2012年南丫海難兩名死者召開死因聆訊。政府稱會盡力配合。
事隔十年,仍然爭取召開死因庭的兩名死者家屬,到高等法院領取判詞。
南丫海難死者家屬梁淑玲表示:「那麼多年唯一一次在鏡頭面前笑,剛才在裡面很激動,這個是十年大家的努力。」
事發在2012年10月1日,一批港燈員工及家屬乘坐「南丫四號」出海,觀賞國慶煙花,被雙體船「海泰號」撞擊下沉,39人罹難。
死因裁判官2020年決定不會召開死因庭,並裁定死者為「非法被殺」。三名死者家屬入稟要求召開死因庭遭駁回,當中兩名家屬向上訴庭上訴,認為原審法官並無考慮海員行業慣例及檢驗船隻標準等系統性缺陷,而且涉案新證據,例如涉事的「南丫四號」無安裝水密門、「海泰號」船頭以鋼片加固、海員長時間輪班工作等,希望在死因研訊公開,達致正確裁決。
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及兩名上訴庭副庭長關淑馨及朱芬齡頒下判詞,認為是否下令召開死因研訊涉及評估性的酌情判斷,原審法官高浩文並無考慮死因研訊涉及公眾利益問題,令他錯誤行使酌情權,故上訴庭有權介入。
又稱死因是否涉及系統性問題,例如環境的不安全,應在公開調查中查明並解決系統性問題,防止未來發生類似事故;又認為召開死因庭組成的陪審團亦會提出相關建議,裁定上訴得直,下令為兩名死者召開死因研訊。
梁淑玲指出:「成因不單純是意外,很多原因用這件事考究原因,會否與行政架構有關,或工作操守各樣,都影響大家往後的生活,事故原因是甚麼,我想香港市民有很大問號。」
運輸及物流局表示,知悉法庭下令召開死因庭,會盡力配合死因研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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