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及蘋果日報入稟要求頒令警方歸還搜查資料 高院駁回

發佈日期: 2021-06-10 22:51
法庭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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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去年八月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人,並搜查壹傳媒大樓,壹傳媒和《蘋果日報》民事入稟,要求法庭頒令要警方歸還相關資料,被高等法院駁回。

壹傳媒和《蘋果日報》早前指,警方搜查資料超越法庭手令範圍,要求警方歸還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的資料以及新聞材料;又要求法庭頒下臨時禁制令,禁止警方使用與《港區國安法》罪行無關的證據。

高等法院法官陳嘉信在判詞指,手令合法性屬司法覆核範疇,認為原告以民事訴訟程序提出申請,試圖節省申請司法覆核許可的時間,但申請司法覆核許可有過濾機制,尤其是涉及《港區國安法》案件,認同警方所指今次申請是濫用程序。

對於原告要求警方歸還與指控不相關的資料,法官認為無理由要求執法機構歸還已獲取並正在進行調查的資料。原告亦不能要求法庭在刑事調查未完結之前,預先決定相關證據是否相關,阻礙刑事調查。對於原告指手令不合法,法官說根據《國安法》,所有警員均可以申請手令,認為原告理據不足,駁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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