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首次有人在公眾地方使用航拍機拍攝被定罪。 區域法院法官裁定三名男子前年十月在中環舉行電動方程式賽車時,使用航拍機拍攝,「致使飛機對人或財產造成危害」罪成立,各被判罰二千元。 法官指,被告在有逾九千名觀眾的露天賽事中,操控航拍機造成明顯危險,罔顧公眾安全,放飛高度亦超出香港飛行總會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