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等人,兩年多前就港大校委會否決任命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出任副校長的決定,申請司法覆核許可,高等法院今日拒絕有關申請。 高院法官區慶祥的書面判詞指,遴選副校長屬於學術爭議,又指現時港大副校長區潔芳已經就任,該職位三年間不會有空缺,認為向法庭尋求有關任命是決定錯誤已無效。 判詞又指受事件直接影響的是陳文敏,申請人無充分權益提出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