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亞洲有限公司一名前銷售員涉嫌行賄仍在職的同事,助他退還已換走機內零件的手機回蘋果,最終遭同事向公司舉報揭發。被告早前被裁定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罪名成立,今日在九龍城法院被判處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27歲張姓被告2015年11月5日向前同事、即蘋果亞洲一名區姓僱員提供約800至1000港元利益,誘使協助被告取得損壞手機退款的報酬。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十分誠實,加上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裁判官判處被告100小時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