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旬婦涉虐兒擊警 被判2千元簽保守行為20月

發佈日期: 2017-01-09 15:43
法庭
四旬婦涉虐兒擊警 被判2千元簽保守行為20月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四旬婦人因兒子偷錢將兒子綑綁,其後再襲擊女警,早上在東區法院被判罰款二千元,簽保守行為20個月。

45歲女被告被控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以及襲擊警務人員共三項控罪。

案件審訊時,裁判官詢問被告對自己所做的事有何看法,被告指自己教導子女的方法或不適用於香港,令裁判官懷疑被告並非真心認罪,一度押後審訊。

案件再開審時,被告哭訴指自己是一位母親,做錯事就要認,裁判官因她情緒不穩,決定再度押後審訊。裁判官最終判被告以二千元簽保,守行為20個月,並需支付堂費500元。

案情指,被告為家庭主婦,與丈夫育有三子,去年十月被告在北角住所,以繃帶將年幼兒子綑綁於梳化上,其子掙扎以致面部及左肩有瘀傷,被學校老師發現報警。當警員到其兒子所就讀的小學拘捕她時,她分別踢傷及抓傷兩名女警。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