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前檢察長何超明涉貪案開審 終院一帶加強保安
發佈日期: 2016-12-09 11:02
法庭


澳門前檢察長何超明涉嫌貪污被控近二千項控罪,終審法院合議庭早上開審。 由今年二月還押至今的澳門前檢察長何超明,由囚車押送至法院。 案件原定星期一開審,但何超明以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曾在偵查階段,批准澳門廉署查閱他及妻子存放在終審法院的「財產利益申報書」,又曾審理他提出的「人身保護令」,認為岑浩輝身份有衝突,提出聲請但遭終院駁回,延期至今日開庭。澳門終審法院一帶加強保安。 由回歸起擔任檢察長約15年的何超明被控在任期間串通私人企業,將檢察院工程和服務外判, 何超明一度是澳門特首人選,共青團雜誌曾刊登他專訪,生於澳門的何超明曾經在廣州法院工作。 何超明前年離任,今年二月離境時被澳門廉署拘捕,起訴他多達1970項,包括公務上侵佔罪、詐騙罪,濫用職權罪等罪名。 根據澳門《基本法》,由北京任命的最高級官員,若干犯刑法,需要由澳門終審法院審理,而涉及本案的其他被告就會在其他法院排期受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