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新偉提選舉呈請被撤銷 劉小麗指為公正判決
發佈日期: 2016-11-18 11:02
法庭


在立法會九龍西選舉落選的關新偉向高等法院提出選舉呈請,要求裁定立法會議員劉小麗提名無效。但關新偉未在限期內存入訟費保證金,法庭撤銷選舉呈請。 關新偉一方向法院申請延期存入訟費保證金,代表他的律師指,關新偉自入稟後,多日均不在港,未能到銀行存款。法官區慶祥指呈請人應於入稟後五日內存入保證金,現時期限已過,故撤銷有關申請。 關新偉在入稟狀指劉小麗以極慢速度宣誓,加上她在社交網站指慢讀是要彰顯誓詞的虛妄,認為她無意遵守誓詞,要求法院裁定她的提名無效。 劉小麗認為法庭撤銷呈請是公正判決:「今日法院判決明顯是公正的,因為對方濫用司法程序,根本不應該因為我在其後任何行為,作為一個選舉呈請,一切發生的事都是我當選後的事,而他們在過程中非常不負責任錯誤處理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