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無綫新聞製作經理作供 周二繼續聆訊
發佈日期: 2016-06-06 21:14
法庭



七名警員涉嫌襲擊曾健超案件,第四日在區域法院審訊,無綫新聞製作經理作供時,證實警方下載的新聞片段,與新聞部資料室所存的內容相同。
七名涉嫌襲擊曾健超的被告警員早上到灣仔區域法院應訊。控方傳召無綫新聞部製作經理黃廣海作供。
庭上播出警員由無綫新聞應用程式下載的八條片段,包括在《香港早晨》,互動新聞台不同時段播出的版本,部分就是「出街新聞片」,配有記者旁白。
黃廣海看過片段,證實跟無綫新聞部資料室的片段相同,又指是連貫發生,由同一部攝影機拍到的片段,但憑記憶估計,當中二十至三十秒內容,因為是抬人去車輛後面,令鏡頭「看不到發生甚麼事」所以被剪走,此外上載至網站的片段幾乎沒被剪輯。
代表首被告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盤問黃廣海有否與攝影師談過,還是單憑片段所見作供,黃廣海表示,沒有和任何攝影師商討過,他解釋說,新聞部會將現場片段,經光纖即時傳送回公司系統,並同步燒錄到藍光碟,是「REAL TIME」實時模式,方便記者知道現場情況。
駱應淦又質疑片段不是從頭到尾顯示整個事發情況,證人解釋,部分畫面搖擺不定,所以被剪走,同意拍不到那名男子,一開始被人抬走情況。
代表另一名被告的資深大律師清洪就質疑被剪走的片段實際上是49秒,不是證人早前作供的大約二十至三十秒,黃廣海回應指之前已表明只是粗略估計。
清洪又追問可否提供無出街的片段,黃廣海解釋為了維持新聞獨立及保障前線員工,早前已獲高等法院頒令毋須交出片段。
控方星期二會首次傳召曾健超就多條新聞片段能接納為呈堂證物作供,聆訊會於星期二下午繼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