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召客貨車司機非法取酬載客,承認兩項控罪,判罰款三千元及停牌12個月。 去年中被告被電召後,在沒有詢問乘客有否貨物情況下,駕駛輕型貨車接載乘客由粉嶺前往沙田,取酬百元。警員接獲投訴後,控告司機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罪、以及駕駛汽車時無第三者保險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