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屍案被告謀殺罪成 首宗三無謀殺案定罪 

發佈日期: 2015-08-20 00:04
法庭
無屍案被告謀殺罪成 首宗三無謀殺案定罪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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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證券公司前董事在高等法院被裁定謀殺一名女子罪名成立。這宗案件一直找不到死者屍體。警方稱是開埠以來首宗沒屍首、沒法證又沒招認,而成功定罪的謀殺案。

被告是證券公司國泰君安前董事陳文深,謀殺罪名成立後,依例被判終身監禁。他的情婦、33歲秦嘉儀,住在淘大花園E座一個單位,控方指,秦嘉儀2011年10月5日回家後「人間蒸發」,翌日陳文深到訪後離開,控方相信他是當日殺死秦嘉儀。

調查發現,被告離開後買了手套,特大保鮮袋及防臭劑等,翌日他再到單位,之後用手推車載尼龍袋前往停車場駕車離開。

控方指陳文深一直保存死者的手機,期間假扮她向朋友發短訊,製造她仍然在生的假象,警方2012年初接手去年三月拘捕被告,但一直找不到秦嘉儀的屍首。被告自辯時,對於閉路電視拍得他用手推車推走尼龍袋,他解釋裡面是私人物品包括紅酒,但陪審團質疑這樣運送紅酒樽怎會不打破。

案件七名陪審員都是男性,法官司徒冕引導時指,至今找不到屍首,陪審團要確信秦嘉儀已死亡,並在毫無合理疑點下,才可裁定被告有罪,結果陪審團一致裁定他罪名成立。

法官在裁決後指,本案有強烈的環境證供,若不是淘大花園有完善保安系統,被告可能逍遙法外。法官又指,控方並沒有交代被告的殺人動機或受害人如何遇害,但庭上曾經有傳聞證供指,秦嘉儀獲被告提供股市內幕「貼士」,威脅他如果分手就「爆大鑊」。

警方表示,已將被告定罪結果通知死者家屬,而東九龍重案組調查案件超過兩年。法官讚揚重案組查案手法專業,成功偵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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