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澳兩死車禍 被告否認危險駕駛罪獲接納
發佈日期: 2015-07-15 14:52
法庭



去年9月28日石澳發生嚴重車禍,四車相撞致兩死,涉案司機否認危險駕駛罪,但承認刑罪較輕的不小心駕駛罪,獲控方接納。
案情指,當天兩批人疑在石澳遊玩途中,雙方車輛於石澳道發生碰撞,其中一車被迎面本田「積木車」狂撼,司機於冒火車輛內被燒死,另外1人重傷後不治。
辯方資深大律師夏偉志求情形容本案為一宗慘劇,事發當晚報稱任職公司經理的26歲被告饒先瀚和家人晚飯後,駕車偕友人一起到石澳,怎料發生連串意外,首先是兩部私家車迎面相撞引致漏油滿佈路面,尾隨在後的被告因車輛來不及剎車,撞向友人所駕的前車。被告立即下車企圖拯救友人,可惜友人頭部重創不治,事件令被告一世都不會忘記。
辯方指被告在案中只是沒有跟前車保持適當距離及及時剎車。
被告原本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他在區域法院否認危險駕駛罪,但承認刑罪較輕的不小心駕駛罪,獲控方接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