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艷芳母欠租遭收樓 官拒暫緩收樓及上訴
發佈日期: 2015-03-12 17:20
法庭



已故藝人梅艷芳的母親覃美金去年9月開始未有繳付跑馬地翠景樓寓所每月43000元的租金,業主今年初在土地審裁處取得收樓令後,梅艷芳母親申請暫緩執行收樓令及申請上訴許可,表示遭梅艷芳的遺產執行人扣起生活費,高院只容許她每月支取20000元作為租金,她已積極安排上訴,故希望法庭通融。
但審裁官指截至聆訊當日梅艷芳母親已欠租達5個月,亦未能提供任何證據證明她可於短期內交回欠租,如果容許她繼續拖延實對業主不公平,法庭亦沒有理由縱容任何租客可於收到錢後才履行繳租承諾,她的上許亦沒有合理得直機會,故拒絕暫緩收樓及不會批予上訴許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