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生偷拍裙底 保釋期間再犯判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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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學生涉嫌偷拍少女裙底,保釋期間再在校園犯案、當場被捕,判囚兩個月,緩刑兩年。
被告家境優渥,雙親均為專業人士,母親亦到庭支持。他早前承認遊蕩、作出有違公德行為及兩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辯方求情則指被告患有強迫症及過度活躍症等,令他有社交障礙及不能自制,犯案完全因精神疾病引起;如接受適當治療,重犯機會很低。
裁判官則指本案極之嚴重,行為不尊重女性,指被告身為大學生應懂得檢點,相信被告有能力反思,未必一定要依靠醫生解決問題,最後決定判以緩刑給予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