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子企圖行賄中學助理校長並刪除聊天訊息 判監3個月、緩刑18個月

發佈日期: 2026-05-26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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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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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內地女子企圖行賄屯門一間中學的助理校長,讓兒子入學,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監3個月、緩刑18個月。

39歲被告蔡鈺,聽取判刑後離開屯門裁判法院。案情指,她前年8月企圖以1萬元人民幣,賄賂屯門廠商會蔡章閣中學助理校長孔少丹,要求安排居住在深圳的兒子插班入讀中二。孔少丹拒絕接受賄款,並轉告校長,及向廉署舉報。

廉署介入調查後,曾提醒蔡鈺,切勿刪除電話的聊天訊息。不過蔡鈺和孔少丹前年9月,在深圳一間酒店見面後,蔡鈺刪除有關訊息。她供稱是應孔少丹要求刪除。兩人被控妨礙司法公正,銷毀或干擾廉署調查所需的資料。

辯方求情時稱,蔡鈺去年11月認罪至今一直留港,無法工作,她是家中唯一經濟支柱,要供養61歲母親和15歲兒子,留港候判期間經濟及精神損失大。加上認罪後一直配合相關部門調查,明白控罪嚴重,承諾不會干犯。屯門裁判法院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判刑時表示,考慮到以上求情因素,判她監禁3個月、緩刑18個月。

至於另一被告孔少丹,因證供未能證明雙方曾達成刪除協議,及未能證明他在香港境內犯案,早前已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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