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承認參與理大暴動還柙下月判刑 其中一人被騙到緬甸詐騙園區受虐待

發佈日期: 2026-05-18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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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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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理大暴動案再多四名被告認罪,還柙至下月8日判刑。

四名被告包括24歲的張頌堯、29歲的張展銘,22歲的陳俊僖及33歲的陳沅銘,控罪指他們2019年11月14日至20日,在理大聯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包括有人向暢運道一輛警方裝甲車投擲汽油彈,導致其起火。他們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

案情指,2019年11月11日起,大批示威者佔據理大校園,並破壞閉路電視鏡頭,製造汽油彈等武器,用障礙物堵塞大學出入口及附近幹道。又與警方發生激烈衝突,包括投擲汽油彈、縱火,射箭及投擲磚塊。到同月下旬衝突開始平息,多名示威者走出校園向警方投降。

警方調查發現大量武器,包括自製汽油彈、劍和弓箭等。理大及附近設施嚴重損毀,事件中共有四名警員受傷,其中一人腿部被箭射中。

案發時,閉路電視拍攝到四名被告,在理大內參與暴動。其中陳俊僖、張展銘及陳沅銘,曾進入實驗室取走一些瓶子,當時陳俊僖的腰間掛有鐵鎚。其中一個警方檢獲的汽油彈,膠紙黏貼面上亦發現陳俊僖的指紋。

至於張頌堯,就曾與其他示威者,用水馬堵塞連接行人天橋附近的樓梯。四名被告於11月19日在理大附近或走出理大時被捕。

辯方求情指陳俊僖案發時僅16歲,現已婚及育有一女,為自己當年所做的事感到後悔。又稱雖然汽油彈上發現他的指紋,但無足夠證據證明,他曾投擲或製造該汽油彈。

至於陳沅銘曾到泰國,被人騙到緬甸的詐騙園區,並遭受虐待,因與監獄相似,令服刑更難受。

張頌堯就曾與神父一起拍攝片段,勸誡其他人不要犯法。而張展銘在大埔宏福苑火災後,參與相關義工。

辯方指案件至今相隔六年半,張頌堯和陳俊僖案發時不足21歲,如果案件較早處理,可能會有其他判刑選項。法官李俊文押後案件至下月8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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