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隻入食肆.一文看清|獲准食肆須遵守11項條件 狗狗坐哪裡?食物有何限制?
發佈日期: 2026-05-18 13:30
港澳


現行《食物業規例》明確禁止一般狗隻進入食物業處所,只有導盲犬或執行法定工作的狗隻可獲豁免。隨著社會觀念轉變,政府檢視公眾健康的保障、市民接受程度等,認為已具備條件,在適當規範下容許狗隻進入食肆,回應市民訴求,有助推廣人寵共融,亦為餐飲業界開拓新商機。 食肆即日起可以向食環署申請容許狗隻進入。獲准食肆須遵守一系列持牌條件,包括: -在入口張貼A3大小的指定標示 -不得在處所內烹煮狗隻食物 -只可提供預先包裝狗糧、真空包裝狗用食物及罐頭 -不得在餐桌上烹煮或加熱食物 -不得置狗隻於餐桌 -狗隻不可使用食肆的可重用餐具 -放置的任何毒餌或捕捉蟲鼠設施,須置於狗隻不能觸及的位置 -如狗隻便溺,須即時徹底清潔消毒弄污的位置 -不得容許顧客攜狗坐於吧枱座 -狗隻不得進入自助餐櫃枱1.5米範圍內 -若發生狗隻傷人事故,持牌人須於兩個工作天內向食環署呈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