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社論|保障寵物妥善照顧 盡早修例完善法規|全文
發佈日期: 2026-05-18 06:59
港澳


網購平台販售寵物,近年愈來愈常見,部分不良商戶無視動物福祉及檢疫要求,從內地非法走私動物來港,早前就有一隻疑經網購走私來港的幼犬,遭遺棄於廚餘垃圾桶,最終要「安樂死」。特區當局有必要與內地加強合作,打擊偷運動物。本港棄養貓狗數字,近年有上升趨勢,殘酷對待動物的事件也不時發生,當局曾建議修例加強維護動物權益,但後來以「未有共識」為由,遲遲未有提出正式方案。要切實保障動物福祉,公眾教育之外,不能缺少法律工具。當局應加快推進修例工作,促進建設「人寵共融」社會。 本月初,有清潔工在旺角後巷一廚餘垃圾桶內,發現一隻3個月大的金毛尋回犬,當時牠全身濕透,沾滿餿水和辣椒油,不斷抽搐,眼睛流出分泌物。獸醫檢查後,發現牠患有末期狗瘟,屬高度傳染性的疾病,已失去基本生活能力,最終決定施以「安樂死」,結束其痛苦。警方調查後,相信牠是由內地非法走私運送到港,並於日前以涉嫌殘酷對待動物罪,拘捕兩名本地女子。 網購大行其道,有人在網上販賣貓狗等寵物,甚至聲稱「香港可送貨上門」。去年消委會聯同漁護署就網購寵物做調查,綜合回覆問卷的獸醫統計,每10隻接受診治諮詢的新購買動物,平均有4.7隻狗和5隻貓是從社交媒體等網上渠道所得。不過,網購的寵物可能來源不明,甚或走私而來。有動物福利組織稱,留意到有人以身試法,將小型貓狗收藏於狹小的行李箱或私家車暗格,走私過關;亦有人以寵物用品作偽裝,透過快遞物流託運動物。2022至2024年,特區政府檢獲的非法進口貓狗個案,由兩宗增至超過20宗;海關早前更在5天內,接連偵破至少4宗偷運動物案件。 網購走私寵物,不單運輸過程本身已損害動物福祉,來歷不明的寵物也可能帶有疾病、寄生蟲,或會傳染其他動物甚至飼主;光顧沒有合法售賣動物牌照的商家,也可能助長不合規繁殖寵物的勾當。為了維護動物福利及保障消費者權益,負責跟進走私動物案件的漁護署、海關等部門,須與內地執法機構更緊密合作,遏止違法進出口寵物,同時積極開展「網上巡邏」,留意社交媒體、網購平台上可能涉及非法銷售寵物的商戶。 近年本港棄養貓狗數目有所增加,由2021年460隻升至2024年571隻,殘酷對待動物事件也不鮮見,過去3年每年約有20宗定罪個案。就應否立法規管寵物照顧,政府本月初表示社會未有共識,又稱透過教育及宣傳可以發揮很大作用。培養愛護動物意識的重要,當然毋庸置疑,政府多年來在這方面也做了不少工作,惟無可否認,殘虐和棄養動物仍屢有發生,反映單靠公眾教育並不足夠,目前法例在維護動物福利方面。亦有不足之處。 《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對上一次修訂是在2018年。翌年當局曾建議修例,包括引入照顧動物者的「謹慎責任」、完善有關殘虐動物的條文,以及加強執法權力,旨在促進市民更積極關顧動物福祉,「而不限於防止殘酷行為」。當年公眾諮詢結果顯示,逾八成民意認同修例方向,不過政府一直無公布正式修訂方案,理由是民眾對於以法律規管照顧寵物、違例罰則等問題有不同意見,需要仔細研究。 從維護動物權益出發,早日落實修例,動物福祉可以早一日得到更好保障。正如政府諮詢文件所說,理想的動物福利不單是動物沒被殘酷對待,「更須為牠們提供生活上正面的體驗和感受」,政府當日提出的修例建議,都是一些很基本的要求,例如飼主須承擔的「謹慎責任」,包括為寵物提供適當營養飲食、合適生活環境、免受痛楚傷害等,這些條件按一般常理不難理解和判斷,亦是社會對飼養寵物應有責任的合理期望。 當然,就着法例各項規範細節,例如「謹慎責任」適用範圍、「放生」活動應否受監管等,不同群體或許存在較大分歧。但如申訴專員公署所建議,當局可採分階段方式,先推進修改爭議較小的條文,再因應其他未有明顯共識的議題,廣泛諮詢各界,尋求恰當方案,逐步建立全面的保障動物權益制度。環境局稱爭取今年內交代下階段工作,唯盼主事者可展現更大魄力,早日發表具體修例計劃。 實事求是地看,無論保護動物權益法例寫得如何完備、監管體系設計如何縝密,終歸需要由人去執行,方能產生作用。上月申訴專員公署發表報告,指漁護署在打擊殘虐動物工作方面有「系統性問題」,包括長期缺乏跟進一般個案的工作指引、大量舉報個案中職員未接觸動物便終止處理等。當局有必要督促人員盡職履責,只有前線員工具備充分責任意識、部門內部做好監督和審核機制,才能令法律制度真正發揮效用,助力「人寵共融」,促進「寵物友善」城市建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