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社論|網約車發牌上限 政府要當機立斷|全文
發佈日期: 2026-05-12 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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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去年立例發牌規管網約車服務,運物局與運輸署昨天向立法會提交文件,重申將於今年上半年提交相關附屬法例,訂明具體規管細節,然而各方焦點所在,即網約車發牌總量,目前尚無定論,當局僅強調會繼續聽取各界意見,稍後在憲報公告中訂立上限。網約車服務合法化蹉跎多年,各界普遍期望年底可以正式落實推行,有關網約車發牌數量,過去一段時間社會已經有相當多的討論,觀乎當局掌握的數據,若要確保現有服務規模不會顯著萎縮,發牌數量以萬計為起步,乃是基本,既然政府已大致掌握數據,好應該當機立斷,早日下決定。 網約私家車服務多年來爭議不斷,直至去年10月,政府終確立法律規管框架,無論網約車平台、司機及車輛均須領牌,但只有網約私家車發牌量設限。法例訂明網約車不可出租,只可由登記車主本人營運,即所謂「人車綁定」,車齡則須低於12年,等等,至於更多具體規管細節,包括牌證續牌安排及各項相關費用等,則會以附屬法例方式處理。根據政府的時間表,附屬法例將於今年上半年提出,外界一直理解,今年第四季(亦即年底之前)網約私家車服務可望正式合法經營。 上半年至今所餘無幾,政府昨天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就網約車服務的擬議規管細節徵詢委員意見。司機規管方面,政府建議引入最低營運要求,例如平均每月完成數十次行程,許可證方可獲續期,確保已領牌的網約車能有效發揮運力;平台方面,當局除了透過發牌條件,要求平台運用科技履行監管責任,例如以人臉辨識技術等確認網約車司機是否持牌人,又要求持牌平台須與運輸署的資訊系統對接,以便傳送營運數據供署方定期評核表現以至突擊檢查。凡此種種,都是合理要求。可是之前一直爭議最多的兩大問題,即網約車發牌起步數目,以及網約車須買商用車第三者保險等問題,文件依然「留白」。 有關購買商用車第三者保險的問題,當局現時似乎傾向靠市場(保險公司)定價。至於網約車發牌數目,早於去年7月政府提出規管框架建議以來,社會各界已在熱烈討論。的士業界普遍要求嚴限發牌數量,網約平台和一些學者則強調靈活配對供需,主張不設限制,政府則認為要顧及本港道路環境特殊性,有必要為網約車發牌量設限,各方理據其實已經相當清晰,然而附屬法例最遲下月底便要出爐,政府至今仍未就發牌起步數目定出一個明確數字,難免予人議而不決之感。 最新文件提到,去年修例已賦權運輸署長可藉憲報公告,訂明車輛發牌上限,政府會「繼續」聽取各界意見,以滿足市民出行需求與乘車體驗、實際運力對道路資源及公共交通生態影響等作考慮,在「稍後」提交立法會的憲報公告中,說明發牌上限。簡言之,文件只是重申了一些釐定發牌數量的基本原則,當局還要「繼續」聽意見多久、何時正式公告發牌上限,皆無具體說法。這會否影響到網約車平台方面的部署,值得關注。文件提到政府擬於第三季邀請平台公司申請牌照,第四季則邀請車輛及司機申請許可證,獲核准的網約車平台同時開展「籌備工作」。究竟合法網約車服務能否在年底推出,似乎並無保證。 立法規管網約車,目的不是要趕絕的士業,而是希望營造兩者共存的環境,滿足市民需要。政府考慮網約車發牌量,起碼要確保市民現有需求得到滿足,不會因為發牌太少,導致既有供應萎縮、無法「叫車有車」,這意味需要搞清楚目前市民對網約車服務的大致需求,而當局其實早已大致掌握相關數據。 去年7月,政府公布運輸署委託顧問公司所做的點對點交通需求調查,顯示本港每日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的乘客量約為88萬人次,當中的士和網約車分別佔約78%(69萬人次)和22%(19萬人次)。政府最新文件談及規管網約車輛時,亦有援引相關數字,同時提到網約車每程平均載客約1.67人次,由此得出每日網約車提供的車程數目約為11.4萬程。文件未有提及的士每程平均載客人次,但相信不會跟網約車差距太遠。另外,文件亦援引調查結果,比較了的士與網約車的運力,由於網約車司機多以兼職模式運作,每天工作一般只有數小時,跟的士司機全職工作有別,政府得出的結論是3輛網約車的合計運力,相當於1輛的士。 本港的士長期維持在大約1.8萬輛,即使小部分閒置,實際營運數目估計相去不遠。若以現有數字推算,每輛的士日均服務約38人次(69萬除以1.8萬),至於網約車要一天服務19萬人次,以每輛運力只及的士三分之一(意味日均服務不足13人)計算,大約需要1.5萬輛(13乘以1.5萬等於19.5萬)。考慮到網約車服務講求彈性、可以迅速應對實時需求,同時亦要顧及網約車司機每年流失率高等情況,網約車發牌量以萬計為起步,實屬基本,要有1.5萬至2萬輛,才較有把握滿足現有市場需求。有本地關注團體及上屆立法會議員亦得出類似結論。事實上,就算網約車發牌2萬個,與現有的士比例亦不過是1.1比1,比上海(2.6比1)及新加坡(4.5比1)低很多。一般人都懂得計的數,政府沒理由不懂計算。當局真正需要的,是頂住的士業界壓力、堅持以民為本的勇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