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三跑項目貪污案 法庭充公機管局前首席高級經理六百萬賄款及犯罪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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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三跑項目分判合約貪污案,法庭頒令充公涉案的機管局前首席高級經理,共600萬元賄款及犯罪得益。
區域法院法官葉佐文今日批准控方申請,充公被告犯罪得益的申請,被告李永輝須在六個月內履行充公令的要求,否則可在原本四年入獄刑期上,再加刑47個月。
李永輝早前承認兩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六項「洗黑錢」相關控罪名,判處入獄四年。
案情指被告在2017至2022年,負責管理三跑項目,期間收取分判商賄款,協助他們取得逾億元合約及採購訂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