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指消防處對所有消防隱患問題無論轉介或跟進 最終均由處方負責
發佈日期: 2026-05-05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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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議修訂《消防條例》,目標是今年內提交立法會審議。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消防處對所有消防隱患問題無論轉介或跟進,最終都是由消防處負責。 大埔宏福苑大火後,政府建議修訂《消防條例》,包括在深夜關閉主要消防裝置,須最少三個工作天前向消防處申請,同時增加物管公司法定責任等。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上,有議員關注規管範圍是否足夠。 民建聯新界東北議員陳克勤稱︰「為甚麼在日間一段時間內,關閉(消防裝置)不需要申請,而只是要求夜間?」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說︰「事實上很多日常維修,(消防裝置)都是日間關閉一會兒。第一,通常這些情況都有維修員,即消防承辦商在場;其次管理員亦會在場;第三,居民都知道有這些測試進行中。所以相對風險比較低。」 早前宏福苑聽證會上揭示消防裝置分為「主動式」及「被動式」,處方負責火警警報系統消防喉轆等「主動」消防裝置,其他就由其他部門規管。有議員關注修例後,都未必涵蓋「被動式」的消防裝置,擔心仍有疏漏。 鄧炳強指出︰「消防處處長說得很清楚,消防責任終極由消防處負責,我們就是『兜底』部門。若市民不知道哪個部門處理,屬『主動』或『被動』消防裝置等,市民不知道我們很理解,總之任何覺得消防隱患、有危險,消防處就會處理。巡查後發現關消防事會即時處理,若是另一個部門責任,都會轉介及跟進,不是只轉介就算。」 他又說,消防處會透過整合工作、改善流程等方法,靈活調動人手,應付增加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