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社論|求職斂財爆不停 詐騙之都非虛名|全文
發佈日期: 2026-05-03 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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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時今日搵食艱難,不法分子覷準打工仔求職心切的心態詐騙斂財,已非新事。最近有議員接獲求助個案,年輕女受害人應徵兼職行政助理,卻慘被帶到多間財務公司借貸,最終自己及家人的積蓄也被騙掉,欠債高達7位數字。議員質疑「中介人」可能與財務公司串通,加上現行法例有灰色地帶,令騙徒有機可乘,促當局盡快填補漏洞。 大學「期中假」就快到來,然後便放暑假,意味將有更多入世未深的學生搵暑期工,隨時又會淪為騙徒目標。以上述的女受害人為例,她只有25歲,沒有太多工作經驗。今年1月透過求職網站,成功獲某公司以時薪90元聘為兼職行政助理。到了3月,她被要求協助一名內地老闆進行融資,惟其後騙徒聲稱,內地老闆資金周轉出現問題,要求她幫忙填數,否則就要賠償100萬元違約金。女受害人只好跟隨指示,前往多間財務公司借貸,再將借款轉帳予騙徒,最終連個人及母親的儲蓄也賠上,短短幾天便被騙去225萬元,令人咋舌。 類似的行騙手法並不鮮見,而且萬騙不離其宗,騙徒必然會要求受害人將金錢轉帳至指定戶口,並承諾很快會將款項歸還,最後當然是財到光棍手,一去無回頭。藉口方面,有上述的求職騙案,借款助老闆周轉,也有網上買賣交易,以至網上投資和網上情緣等。若受害人不先拿出大筆款項予騙徒,或無法出糧,或違約賠償更多,或連原本的投資也化為烏有,於是愈踩愈深,直到對方捲款失蹤,音信全無,始知受騙。 今次的受害者,雖然不像一般投資騙案,出於貪念才受騙,境況值得同情,但說到底,警覺性太低,太易相信別人,「貼錢打工」竟然也沒有太大懷疑,還跟從指示到多間財務公司借款,本身也要負起一定責任。蒼蠅不叮無縫的蛋,若非受害人太過易呃,別人說甚麼就信甚麼,騙徒也不可能如此得心應手。 當然,現行法例存在灰色地帶,也是不爭的事實。正如議員指出,《僱傭條例》及《職業介紹所規例》均未有就求職平台及求職廣告進行規管,令騙徒得以利用灰色地帶進行違法活動;由於求職平台只是轉載訊息,毋須為廣告真偽負責,亦毋須核實僱主及招聘人身份,令騙徒可以製造成本極低的求職陷阱。此外,《放債人條例》對財務中介的監管存有漏洞,騙徒只需誘使受害人簽署文件,即使與財務公司有不當合作,亦難以收集證據證明其中介身份。商經局現正修訂《放債人條例》,但對「信資通」個人信貸資料的更新時限為30日一次,騙徒可以利用時間差行騙。 儘管港府經常宣傳「提防騙子」,但騙案依然層出不窮,證明打擊仍未到位。須知道世情險惡,詐騙集團不僅涉及黑社會,連律師、醫生等專業人士也參與其中,背後甚至涉及跨國犯罪集團。當局必須完善法例,加強教育,同時更要對背後的詐騙集團作出深層打擊,連根拔起。否則,香港實難洗脫詐騙之都的惡名。
